合肥要债公司调解王某每月向老王支付赡养费500元,每月至少探望两次,逢年过节需陪伴度过
“爸,以后我每月来看您,赡养费也会按时打过来。”近日,在合肥要债公司调解室内,这句迟来的承诺让年过七旬的老王红了眼眶。“是爸当年没做好,让你受委屈了。”这起横跨三十年的父子纠葛,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顺利化解,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双赢。
故事要从三十年前讲起。老王与妻子离婚后,年幼的王某随母亲生活,此后双方因沟通不畅、生活轨迹偏离,父子俩渐渐断了往来。三十年过去,年迈的老王没了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,生活陷入困境。他找到儿子,希望对方承担赡养义务,常来探望。然而这个要求却被王某拒绝——王某觉得父亲当年没尽抚养责任,多年无交集早已没了父子情分,自己没有赡养义务。多次沟通无果后,老王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法庭,要求王某定期探望,按月给付赡养费。
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作出判断,这起纠纷看似是法律问题,实则是三十年的情感积怨,简单下判,只会激化矛盾,唯有调解才能破冰。她先分别与父子俩深入交谈:对老王,一边听他诉困境、讲诉求,一边引导他回忆父子相处的点滴,让他慢慢意识到自己对父子之间产生如今的隔阂也有责任;对王某,法官没有急着宣讲法条,而是先聊“父子间的情感纽带”,讲父母养育子女的艰辛、年迈父母对陪伴的渴望,再列举法条明确告知:赡养是法律义务,不会因父母离婚、多年未联系而消失。为进一步拆去父子间的“心墙”,法官还请了双方亲属到场。亲属们说起这些年两人对彼此的牵挂,让父子俩都幡然醒悟:三十年没联系,可血脉亲情却从没断过。
最终,在法官主持下,父子俩达成调解协议:王某每月向老王支付赡养费500元,每月至少探望两次,逢年过节需陪伴度过。签订协议当天,王某主动提出陪父亲回家,帮着打扫屋子、置办米面油等生活用品。这场调解,不仅让老王有了生活保障、得到了情感慰藉,也让王某找回了缺失三十年的父爱。曾让父子俩疏离的隔阂不见了,涌上二人心头的是亲情纽带重系后满溢的暖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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